五氯酚酸钠检测卡使用说明书
(胶体金法)
1、 原理及用途
本产品用于快速检测畜牧、水产等养殖业中的五氯酚酸钠(sodium pentachlorophenoxide,PCP-Na)残留,整个检测过程只需要30分钟左右,适用于各类企业及检测机构。
适用于动物食品组织样本中五氯酚酸钠残留的定性检测。
已经过验证的组织有鸡肉、猪肉、牛肉、蛏子、基围虾、大闸蟹、三目蟹、巴沙鱼、草鱼、鲢鱼、黑鱼、鲈鱼、牛蛙等。
2、 技术指标
2.1 样本检测限:
1.0ppb(μg/kg)
3、 试剂盒组成
序号 |
名称 |
10T/盒 |
20T/盒 |
1. |
检测卡(内附金标微孔) |
10个 |
20个 |
2. |
提取剂A |
1瓶 |
2瓶 |
3. |
说明书 |
1份 |
1份 |
4. |
五氯酚酸钠稀释液 |
1瓶 |
1瓶 |
4、 需要的器材和试剂
4.1 自备设备设施:均质器、电子秤、离心机、氮吹仪或空气吹干仪、移液器、计时器、15ml离心管、5ml离心管等。
5、 样本前处理
样本处理前须知:
实验器具必须洁净并使用一次性吸头,以避免污染干扰实验结果。
样本前处理步骤:
1)动物性食品去除脂肪取组织可食部分,用均质器均质样本,取2g±0.1g 均质样本,加入到配套的15ml离心管中;
2)向离心管中准确加入2ml提取剂A,旋紧离心管管盖,将样本混匀之后计时,剧烈震荡混匀1分钟(频率为:120次/min),4000rpm以上离心3分钟;
3)用移液器吸取分层后的上层清液(切勿吸取下层)1ml,加入到配套5ml离心管中,在65℃下用氮吹仪或空气吹干仪吹干(离心管管底有部分颗粒状未吹干黄色油脂属正常现象);
4)向吹干的离心管中加入0.3ml配套专用稀释液,充分混匀30秒,此溶液即为待检液。(备注:待检液尽量在30分钟内进行测试)
6、 实验步骤
6.1 测试前先完整阅读使用说明书,使用前将检测卡和待检样本溶液恢复至室温(20℃-30℃)。
6.2 从铝箔袋中取出检测卡/金标微孔/滴管(共三样耗材),水平放置,在检测卡上标记待检样品编号。
6.3 用移液器移取上述前处理步骤的待检液120微升于金标微孔中,用配套滴管轻柔吹打30秒,完全溶解金标微孔底部红色物质,水平静置,等待反应3分钟,吸取金标微孔内红色溶液,轻柔吹打10秒后,全部滴加到检测卡加样孔(S)中,加样后开始计时。
6.4 结果应在5-8分钟时读取,30分钟后结果判读无效。
7、 结果判断
阴性 阳性 无效
阴性:两条紫红色条带出现。T线(检测线,靠近加样孔一端)显色比C线(质控线)深或一样深,表明样品中五氯酚酸钠浓度低于
1.0μg/kg或无五氯酚酸钠残留。
阳性:T线显色比C线浅或T线无显色,表明样品中五氯酚酸钠浓度等于或高于
1.0μg/kg,T线比C线越浅,表明样品中五氯酚酸钠浓度越高。
失效:质控区(C)未出现紫红色条带,表明不正确的操作过程或检测卡已失效。在此情况下,应再次仔细阅读说明书,并用新的检测卡重新测试。如果问题仍旧存在,应立即停止使用此批号产品,并与厂家联系。
8、 注意事项
8.1 检测卡请在保质期内一次性使用,检测时避免阳光直射和电风扇直吹。
8.2 为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,测试前必须将检测卡和待检样本溶液恢复至室温(20℃-30℃)之间。
8.3 请勿触摸卡片中央的白色膜面,请勿重复使用配备的滴管,避免交叉污染。
8.4 自来水、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不能作为阴性对照。
8.5 每次检测前,剪碎样品所使用道具务必进行清洗,避免交叉污染。
8.6 要注意保证样品的新鲜,要注意避免因变质而造成的失效或污染。出现阳性结果时应按法定程序分瓶封装样品用于确证法检测。
8.7 样品处理后在30min内使用,时间过长则需重新处理样品再检测。
8.8提取剂为易挥发性有机溶剂,遇温度较高时,会出现溶剂减少的情况。
8.9 本产品供定性筛查用,如需确证,请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方法。
9、 贮藏及保存期
储藏条件:2-30℃常温避光干燥存储,切勿冷冻。
有效期:12个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