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新嘉电子有限公司告知函
浏览次数:9591 发布日期:2008-10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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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经销商、用户:
上海新嘉电子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得到了您们长期的支持与呵护,经过多年的努力,其生产的产品具有了一定的市场信誉。
为了加速上海新嘉电子有限公司的发展,2007年下半年开始,在政府相关部门及公司董事会的共同努力下,对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,并在2008年4月顺利完成。
改制后的公司其名称、经营地点、经营内容仍然不变,公司也未成立任何分公司。
近期,在市场上发现有个别单位、个人、冒用“上海新嘉电子有限公司”及新嘉产品的标志标式,已严重侵害了本公司的商业信誉及经营利益。
特告知您们,请您们仔细辨别新嘉产品的真伪,发现异常及时通知本公司;本公司将保留其对侵权行为单位及个人追索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再次感谢您们的真诚合作。
商祺!
上海新嘉电子有限公司
公司董事长: 丁敏佳
日期:2008年10月20日